学院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的通知
2015年01月09日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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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调整办法,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补充通知》,我院可接收2014年工程硕士考生调剂,调剂要求及办法如下:
① 各招生类别、各领域(专业)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跨校调剂录取,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调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考生第一阶段考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的基本要求,且获得学士学位(第一阶段(GCT)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84分)。
② 调剂考生须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并将该表、第一阶段考试成绩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于2015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交至99905银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九里校区银河馆3239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601486)。
③ 学院汇总调剂申请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查通过后,根据申请人数及招生名额确定调剂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公布。
④ 对于调剂考生复试报名费的收取,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现金。
99905银河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