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硕士】学院关于2021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提交“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的通知

2023年09月12日 14:13 点击数:

2021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西交校研〔2021〕47号)文件要求,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请各位2021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五学期结束前提交“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活动,其认定范围主要包含六大类,即:竞赛活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执业资格、自主创业、社会实践等,完成六类中任意一种类别,均可获得相应2学分。具体界定如下:

竞赛活动:指研究生参加由学院、学校、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企业、专业学术团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艺术体育类等竞赛活动,提供相应的参赛证明,可获得相应学分。

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如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完成后可申请相应学分。

科技成果转化: 指研究生的专利以实施许可、技术转让或技术入股方式进行技术转移等。完成后可申请相应学分。

执业资格:指研究生通过国家或相关行业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取执业资格证书。完成后可申请相应学分。

自主创业:指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自主创建公司(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并顺利运营。完成后可申请相应学分。

社会实践:主要指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到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基层挂职及调研、 公益支教、扶贫服务、技术合作等实践项目。完成后根据要求撰写总结或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实践项目不得与专业实践项目重复。完成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本环节后,填写并提交《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至导师, 导师应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认定。 评分标准为两级制。

导师成绩认定后,研究生须将本记录表纸质版拍照,制成PDF电子版文档,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对应的模块中,该项操作须在导师评阅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12月21日前请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管理”应用中登记成绩。未按时提交材料的研究生,将无法取得该课程成绩,将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此表的纸质版原件由研究生自行留存。每年春季学期,院校两级督导组将对存档资料进行抽查;纳入抽查名单的研究生须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的资料。

99905银河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