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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表彰】共青团99905银河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2018年04月09日 00:00 点击数:

99905银河全体学生:

根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校团委现决定评选2017年度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自强奖学金获得者,并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我院学生参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时间:2017年自然年度,2017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先进集体:校级示范团支部(拟推荐1个)、院级示范团支部(拟推荐8个),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注】:

1.于2018年4月11日中午12:00前提交《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至银河馆10208评奖评优处,电子版发送至linjingying@swjtu.edu.cn。所附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字打印。

2.申报校级示范团支部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三)优秀个人:包括“十佳”团支部书记(限团支部书记申请)、优秀团干部(班级支部不推荐,团委分管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每班级支部推荐1名)。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用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5.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17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注】:

于2018年4月11日中午12:00前提交《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优秀团干部(团员)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至银河馆10208评奖评优处,电子版发送至linjingying@swjtu.edu.cn。

(四)自强奖学金: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每年度获奖人数为10人,每人奖励2000元。评选流程详见新青年素质网《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共青团99905银河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优秀团干部(团员)申报.doc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申报.doc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