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从即日起启动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
按照《管理办法》,经学院测算,每班拟推荐优秀研究生1人,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明诚奖2人;毕业年级按照学生总人数8%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以上班级推荐人选需排序上报,各学生组织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并排序上报。
3、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3)
(2)民主评议。各班级、学院学生组织成立奖励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并提交《班级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拟推荐人选汇总名单》(附件5);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个人,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导师审核学生申报获奖的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学术科研及论文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
2018-2019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班级提出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6),准备相应支撑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邀请本班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学院审核《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
4、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其他事项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之间不可兼得,学校、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班级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院。
2、拟推荐的学生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优秀毕业生只附研究生阶段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竢实扬华奖章只附研究生阶段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22日(即2018-2019学年)之间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同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19]13号)第十八条规定,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所有材料以班级(学生组织)为单位提交,纸质版请于2019年9月2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银河馆X10206学院学生工作组,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58789919@qq.com。
咨询电话:66366963郑老师
99905银河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