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12日 11:40 点击数:


学院各团支部:

为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根据《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2019 4月份至2021年底,按照一年整顿打基础、两年达标见成效、三年规范上台阶的要求,通过整理整顿、对标定级、规范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全团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校团委统一部署,20194月至12月期间,我院集中开展整理整顿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现就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 5 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起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对照五个好标准,鼓励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开展对象

全校本研成立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即2020级新生本、研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定级标准

各支部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工作。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一)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二)3星及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三)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着重与团员先进性彰显程度挂钩,重点考察团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发挥的模范作用。

对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共青团青年大学习(以第十季第三期、第四期参学情况作为有效数据)参学比低于60% 达到1次的,不予评选5星团支部;参学比低于60% 达到2次及以上的,不予评选4星团支部。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自评工作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1116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具体要求: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附件1),1116日中午12:00将纸质版交到学生事务中心(银河馆X10208)。

(二)各团支部1116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板块完成自评定级。

具体要求:20194月至12月期间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1116日中午12:00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板块提交。

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99905银河团委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