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99905银河2022-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通知
99905银河各研究生班:
99905银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从即日起开展,参评范围为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2018级直博生,2019级、2020级、2021级博士研究生。
请各班级按照《99905银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非新生)》(附件1)开展评奖工作,班级同学下载填写《99905银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要求)。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和证明材料(附件3纸质版)交至班级评奖材料审核小组(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代表组成),开启班级材料审核工作。
班级评奖材料审核小组下载《99905银河研究生学年综合成绩班级评定表》(附件4),填写相关成绩,于2022年9月15日中午12:00前附件2、附件3(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和附件4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dqxdx10206@163.com,以“学业奖学金-硕/博X级X班”命名,同时将纸质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证明材料(附件3)及班级评定表(附件4)交至银河馆10206学生工作组谢东旭老师处。
注:
1、参评学年内有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不具备评奖资格;
2、硕士三年级研究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中,前一学年综合总成绩中的学生干部加分清零并按硕士二年级的学生干部任职情况重新进行加分计算:
3、参会证明需提供本人到会议现场讲解论文的照片证明(如因疫情原因会议改为线上,则需提供本人正在讲解论文的截图);
4、证明材料须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的各类科研、竞赛、活动成果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中的论文材料需标明分区和作者排序,无需全文打印,只需提供论文首页,所有材料黑白简订;
6、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都需要提交,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修改和补交;
7、请申请学生注意将证明材料自行存档,以便网上提交;
8、每一项证明材料均需要导师签字确认,因疫情原因,可采用电子签名。
9、特别说明:线上和线下均按时提交材料后,方具备评选资格,线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线上提交批次开启后会在研究生院OA系统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28-66366732,联系人:谢东旭老师
99905银河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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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99905银河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通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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