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青春逐梦·砥砺奋进”2021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角度多层次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可亲、可敬、可行、可学的优秀榜样,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主办、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的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评选“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10名并颁发证书,获评人选同时获得由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颁发的“自强奖学金”2000元。
三、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4.学业成绩优良,上学年专业年级成绩排名位于前30%,且无挂科记录。
5.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全面。
6.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的人选可优先推荐。
7.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参评流程
(一)报名推荐(4月8日-4月12日)
1.学生下载填写《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及《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个人证明材料交于4月12日17:00前交至犀浦校区X10208学生事务中心。
【注】个人证明材料应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奖状、任职证明、报道等的清晰照片或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文章、任职证明、社会工作等)请按填写顺序编号整理,命名方式如:张三奖励-1,张三科研-1,且申报人需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电子版材料(含附件1、附件2及个人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将其命名为:姓名-学号-银河,如:张三-2017110000-银河,于4月12日下午17:00前发至邮箱:guobingqian1128@163.com。逾期不候!
(二)学院评审阶段(4月12日-4月14日)
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择优确定1-2名推荐人选。
(三)学校初审阶段(4月15日-4月19日)
活动组织方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决赛入围人选名单,并在扬华素质网及新青年素质网进行公示。
(四)学校终审阶段(4月26日)
入围人选进行个人风采展示,现场评选出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
五、其他事项
(一)99905银河工作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963
樊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732
(二)本次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所有。
99905银河学工组
2021年4月9日
- 附件【附件1: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