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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高校渠道)人选的通知

2020年07月03日 09:49 点击数:

99905银河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流程及指标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三级体系。校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推报工作。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学校部《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高校渠道)人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候选个人2名(学生生源地为四川省藏区可额外推荐1-2名藏区学生参与评选)。

二、参评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或已明确取得攻读上一级学位资格的学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工作程序

(一)校级推荐阶段(715日前)

各二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初评,择优向校团委推荐不多余一名候选人。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并结合“2020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暨自强奖学金评选结果,择优向上级团组织推荐。

(二)省级推荐阶段(715日至89日)

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推报工作,从各高校推荐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68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向团中央推荐67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及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全国推荐阶段(8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2190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发布。

四、申报方式

候选个人须如实填写《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及个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并将全部申报材料按序号打包压缩,并以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并20207517:00前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285869942@qq.com

人:林静英

联系电话:028-66366731

共青团99905银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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