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开展科研行为规范自查工作的通知
99905银河教职工,请重视并开展负责项目的规范自查工作,对所有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对以后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化。如有项目经费使用问题的老师,请填写附件返回 胡海涛 hht@swjtu.edu.cn huhaitao16@163.com。
为此,学院将于11月1日下午14:30在10212会议室召开规范自查会议!
请各系主任、团队负责人、主要项目负责人到席参会!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充分保护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规范科研行为,维护科研秩序,学校决定开展科研行为规范自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自查梳理和总结工作。
一、规范科研行为自查工作重点
1.预算调整方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
2.经费支出方面:是否存在超预算科目范围进行支出;是否存在报销票据与科研任务不相关;是否存在虚构经济业务进行支出;是否存在使用假发票进行报销。
3.劳务费方面:是否存在劳务费支出内容与事实不符;是否存在劳务费进行二次分配(例如给学生发同样金额劳务费,然后再在学生中进行重新分配;如收回部分学生劳务费作为实验室活动基金等);是否存在劳务费领取名单不真实;是否存在回收学生劳务费问题。
4.外拨经费方面:是否存在外拨科研经费未订立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等;是否存在未按程序变更外拨经费单位;是否存在外拨经费未按程序办理外拨经费审批手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外拨单位没有相关承担能力和资质能力;是否存在重复签订合同、合作协议,未将无效合同、合作协议进行作废等情况。
5.其他方面:是否存在以各种方式从科研经费中套取资金,形成的账外资金“小金库”。
二、所涉及科研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为: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结题验收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程序
2018年11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对照工作重点完成自查,学院做好汇总整理,如有上述情况由学院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分别上交科研院和文科处。
学院同时做好整理科研人员对科研管理政策“放、管、服”的建议收集,一并报至科研院与文科处。
2018年11月15日-11月30日,学校联合工作组(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科研院、文科处)进行重点内容抽查、案例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宣贯工作,对发现的不规范科研行为要立行立改。凡漏报、瞒报、提供虚假信息、不认真整改的,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部门联系方式
科研院 :
纵向项目:新校区综合楼206,伍 倩,电话:66367276
横向项目:新校区综合楼208,郭芙蓉,电话:66366273
电子邮箱:kjczdb@swjtu.cn
文科建设处: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552,陈乙玮,电话:66367413
电子邮箱:liberal_arts@swjtu.cn
计财处: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一楼计划财务处
预算调整事项:收入管理科,周国强,66367905
经费报销事宜:科技经费科,王家顺,66366334
劳务报酬支出:综合财务科,雷 鸣,66366315
审计处: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528 电话:66366380、66367054、66367055
监察处: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653 电话:66367048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文科建设处 监察处 审计处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