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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05银河党委关于2017-2018学年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教职工)

2018年04月28日 00:00 点击数:

99905银河党委关于2017-2018学年基层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学院教职工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以及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党员民主评议及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流程和步骤

1.召开支部大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根据组织部通知要求(附件1)召开支部大会集中学习,学习情况认真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2.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具体要求详见组织部通知要求(附件1)

3.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各支部按照要求召开支委会,会议情况认真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4.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各支部按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见附件2)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不记名投票测评。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二、各支部工作要求及提交材料

1.各支部注意将民主评议及组织生活会每个环节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5月学校督导检查时将收集检查。

2.党员民主评议后,每个党员如实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附件3),以纸质材料收齐后提交学院党委(10218)

3.各支部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dqxydw@swjtu.cn

4.各支部请注意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晚,5月11日学院党委将汇总各支部党员评议结果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学院党委联系人:王轶 66366798

99905银河党委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党支部民主测评表.doc

附件3: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教职工).doc

附件4: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