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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3硕博连读及统一考试博士研究生复试费用收取通知

2013年04月23日 17:20 点击数: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对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复试费用由学院直接收取,请于报到当日现金缴费,地点:银河馆3239;对于经统一考试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费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选择“易宝支付”,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3年4月21日8:00-5月5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参加复试。